政府公布加快審批4類大型私人項目發展,適用於全港範圍包括北部都會區。(資料圖片)
政府為推動發展加速,公布加快審批大型私人發展項目,針對為500伙或以上的住宅、樓面達10萬平方米或以上的商業發展項目、產業用地建造等,以及其他具策略意義或獲政策支持需而需要快速處理的項目,合共4類私人發展項目。發展局表示,新措施將適用於全港,包括北部都會區和北都以外發展項目,而新制定的內部監察和高層介入機制,將涵蓋整個發展流程的規劃、地政、建築3個關鍵審批階段。
業界可直接交棘手個案討論
發展局於社交平台指出,新措施重點包括加強期限管理,要求部門在期限內提供意見、解決分歧和請示高層介入。就未能在部門層面解決的個案,北都項目將上呈到新成立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主持的北都專案監督辦公室北都專案辦,非北都項目則上呈到由發展局副局長主持的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介入。
當局並稱,專案辦和督導小組主要提供討論平台理順不同意見和處理棘手個案,並由高層適時給予指示讓項目得以推展,並會定期舉行會議處理個案和監察績效,但不會取代現有部門審批職責與權限。同時,業界亦可直接把棘手個案呈交予專案辦或督導小組討論。發展局指,日前向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轄下的精簡發展管制聯合小組委員會介紹有關措施,與會業界代表均表示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