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今早判刑,其太太及香港天主教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到場旁聽(鍾式明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最高可被判囚終身。黎智英以及8名認罪被告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案中其餘8名被告被判監6年3個月至10年。
蘋果日報前高層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
本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根據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刑罰分為兩級,界定為「罪行重大」者,判監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其他可被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案件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前蘋果日報高層林文宗、馮偉光、羅偉光判囚10年、楊清奇判囚7年3個月、陳沛敏判囚7年、張劍虹判囚6年9個月。「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和陳梓華分別被判囚7年3個月及6年3個月。至於同案的蘋果日報三間公司亦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罪名成立,各被判罰款3,004,500元。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李素蘭及杜麗冰在判詞中指,本案屬罪行重大,判處刑期不應少於10年。其中黎智英涉及的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是經過精心策劃及早有預謀,並使用網上平台,觸及本地及海外,並請求外國針對中國實施制裁、封鎖,確實促成了有關措施,採納以15年為量刑起點。至於另一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指文件以實體版及網上平台發布,加上文章數量及罪行持續的時間,裁定屬於最嚴重的級別,採取21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法庭裁定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提高其量刑起點,但接納他年紀大、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減刑1年1個月。
法官又指5名「從犯證人」為控方作供,裁定他們是誠實的證人,適用於減刑,他們的量刑起點較低。但法庭不接納5人屬於「超級告密者」級別,意味無人獲減刑三分之二。
警方在法院外加強佈防,停泊多輛警車,有身穿戰術背心的警員巡邏及戒備。開庭前已有逾100人在法院大樓外輪候入庭旁聽,部分是通宵等候。黎智英太太李韻琴、案中被告陳沛敏的丈夫鍾沛權、以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亦有到庭。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警務處助理處長王忠巡、國安處處長江學禮、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等亦到場旁聽。還有多名外國領事或代表到庭旁聽,包括美國駐港澳副總領事施大偉。英國駐港澳總領事戴偉紳指代表英國外交大臣到庭旁聽,又指首相施紀賢早前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時,已經提出有關議題,正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副主任高明德亦表示,歐盟高度關注案件。
現年78歲的黎智英在2020年12月起還押。去年12月16日,高等法院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案件在上月13日完成兩日求情。案中另外8名被告,包括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分別是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另外兩名被告是「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和陳梓華。前述8人早前各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當中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和陳梓華5人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