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對夫婦非法賣空股票賺330萬元差價,分別判監及社服令。
警方於2021年接獲證監會轉介,有關股票市場的「唱高散貨」投資個案,並懷疑當中涉及非法賣空股票和欺詐成份。經過深入調查,警方及證監會鎖定兩對本地夫婦,涉嫌在2020年利用社交媒體獲取「唱高散貨」騙局有關的資訊,並在無持有相關股票的情況下,向證券行經紀訛稱持有股票,並指示沽出,其後在股票下跌至低價位時,透過其他證券行買回相關股票,以助填補股票完成交易,藉此賺取約330萬元差價。
警方同證監會於2021年3月展開聯合行動,行動中警方成功拘捕該4名分別報稱為股票經紀、商人以及家庭主婦人士。經過深入調查及取證,以及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警方以一共9項欺詐罪名以及9項交替控罪,即《證券及期貨條例》中的非法賣空罪,起訴該兩對夫婦。
案件在區域法院經過8日審訊,最終4名被告被裁定9項「欺詐」罪名成立,而他們亦在今日(9日)分別被判處監禁22至24個月,以及守120至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警方亦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法庭申請充公4名被告的犯罪得益。本案亦是香港第一宗非法賣空股票案件以欺詐罪定罪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