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大廈停車場(HarbourCity FB )
去年除夕晚(2025年12月31日),一名持雙程證的內地男子涉嫌於尖沙咀海運大廈停車場駕駛無人機被捕,被控「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小型無人機」等兩罪。被告今日(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判處被告共4,000元罰款。
持雙程證的33歲被告徐康然,報稱無業,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承認一項「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小型無人機」及一項「未有遵從操作小型無人機進行飛行的操作規定」。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2月31日,在尖沙咀海港城海運大廈停車場內,作為一名遙控駕駛員,操作小型無人機DJI型號Mavic 4 Pro,沒有許可下在該限制飛行區內進行飛行;以及沒有遵從適用於該無人機的所有操作規定的情況下操作該無人機,即該無人機在指明時間及高度外進行該次飛行。
裁判官莫子聰就每項控罪判處被告各2,000元罰款,合共4,000元,及下令充公涉案無人機、記憶卡、電池及遙控,惟被告可於7天內聯絡警方處理記憶卡事宜。
案件編號:KCCC11/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