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子因上廁所無揭廁所板遭衣架打傷,汽車維修工認罪候懲。(資料圖片)
一名男子去年因5歲兒子上廁所無揭廁所板,一怒之下以衣架打傷兒子的臀部及腿部,他今早(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3月19日判刑,待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L.C.H. (31歲),報稱汽車維修工人,承認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指他於去年5月某日在將軍澳某住所內故意襲擊5歲男童X。案情指,被告與X為父子。去年6月3日,幼稚園老師及社工發現X身上有傷,臀部及腿部出現抓痕及瘀傷。同日,社工向被告查問時,被告承認因廁所問題而用衣架打了X,社工勸諭後沒有即時報案,惟同月尾再度發現X的手臂有咬痕,最終報案。經警方調查後,沒有證據顯示第二次的傷勢與被告有關,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指,在5月因X使用廁所的方式不當而怒以衣架打了X。
辯方稱被告已深感後悔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時已接受輔導課程,亦會與妻子及兒子共同進行,又指被告現時已深感後悔,明白不能用暴力教導子女,望法庭考慮被告即時認罪,坦白將案情和盤托出,願意面對法律責任而輕判。
案件編號:KTCC37/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