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2025年11月底發生五級大火,火勢波及8座大廈當中的7座。(資料圖片/吳康琦攝)
政府斥資1.5億元設立的緊急警示系統,只在疫情時啟用過,通知市民伊利沙伯醫院已成為「定點醫院」。而在去年發生的宏福苑大火無啟用警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交代最近已把系統升級,可選擇只向18區個別分區或聯區發送分區警示。但他指出在火災一般不會啟動分區警示,因不符合比例亦會引起不必要的社會恐慌。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黃永威提出書面質詢,問及當局會否就火警發出分區警示制訂準則,例如火警級別、受影響人數等,以確保發生風險極高的火警時,可及時通知當區居民逃生。鄧炳強回應指一般而言,火警的影響極少機會涉及整個分區。當局認為啟動分區警示,以通知覆蓋的數十萬名用戶會遠超實際受影響的人口範圍,並不符合比例,亦會引起不必要的社會恐慌。因此,在絕大部分的火警,會透過現場的方法向受影響居民作出即時警示,包括火警鐘、現場消防車和警車發出警號聲和現場廣播等。
頻繁使用系統會導致「警示疲勞」
鄧炳強表示,無論是全港性或分區警示,均只適用於重大事故,例如核事故、地震、海嘯等。一旦政府發出全港性警示,全港流動服務用戶均會收到流動裝置發出持續10秒的警報聲響和緊急訊息。即使只發送分區警示,區內亦會有數以十萬計流動服務用戶收到有關警報。如果頻繁使用緊急警示系統,很有可能削弱市民對系統的警覺性及危機意識,導致「警示疲勞」。故此,政府在考慮動用警報系統時,必須謹慎衡量實際情況,以決定是否有必要透過系統發放重要警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