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香港貿易發展局一名41歲時任人力資源經理,涉於擔任面試官的招聘中隱瞞利益衝突,沒有申報應徵者為其胞妹,意圖欺騙貿發局,胞妹最終獲聘。廉政公署接報調查後,控告二人共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她們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5月7日再訊,續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首被告、41歲的貿發局時任人力資源部經理廖綺瑩,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次被告為32歲貿發局時任活動策劃及客戶服務組助理經理廖綺霖,則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控罪指2023年11月,廖綺瑩為活動策劃及客戶服務組助理經理一職進行招聘,其工作包括篩選應徵者的個人履歷表、安排面試、在面試中評分、商討薪酬待遇方案,以及向應徵者發出聘用書。招聘有兩名面試官,廖綺瑩是其中一位面試官,其妹廖綺霖為其中一名應徵者。面試官及應徵者均須填寫相關表格,以避免任何潛在的利益衝突。
廖綺瑩涉嫌於2023年11月29日向貿發局提交載有虛假陳述的面試評分表,當中申報她並不認識應徵者廖綺霖,意圖用以誤導貿發局。廖綺瑩除了申報她並不認識其妹廖綺霖外,又在面試評分表上評核其妹為合適受聘人選。廖綺霖後來獲聘,2024年1月入職。
申報沒家庭成員在貿發局工作
另外兩項控罪分別指,廖綺瑩及廖綺霖涉嫌分別於2024年3月及2月向貿發局提交載有虛假的外間利益申報表,當中申報沒有家庭成員或親屬在貿發局工作,意圖用以誤導貿發局。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從來沒向貿發局申報其親姊妹關係。
案件編號:ESCC760/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