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39歲持雙程證女子前年透過「優才計劃」申請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訛稱自己擁有泰國先皇理工大學學位,附上虛假畢業證書及成績表,被控一項「安排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今日(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經控辯雙方商討後同意案件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裁判官黃國輝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2年,期間不得干犯與入境條例相關的行為,並下令被告須付500港元訟費。
39歲被告劉碧璇持雙程證來港,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被控於2024年12月25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先皇理工大學的畢業證書,屬於虛假,而安排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處處長及其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案情指,入境處前年聖誕節收到被告申請,透過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來港居留,報稱擁有泰國先皇理工大學學位,附上畢業證書副本及成績表。處方認為申請有可疑,向先皇理工大學核對資料,對方否認文件屬實。處方去年8月6日拒絕申請。被告被捕後被扣留查問,完成法律程序後會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STCC400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