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辦公室,由太古廣場遷往灣仔入境事務大樓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辦公室,由太古廣場遷往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質疑,相關搬遷及裝修費約280萬元是「豪裝」。行政署則反駁只是作最簡單的裝修。
立法會今日舉行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行政署署長伍江美妮回應李梓敬的質疑,指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辦事處多年無裝修,考慮到前特首需要接見政要、做媒體訪問等。所以按照建築署建議,作最基本、最簡單的裝修,強調是非常善用資源,包括沿用一些舊傢俬及器材。
林鄭上財政年度以前特首身份,出席約650次推廣或禮節活動,而其前特首辦該年修訂預算為375萬元。李梓敬問是否可解讀為林鄭每出席一次活動需花費6,000元。伍江美妮表示,前特首推廣工作的重要性不是能量化的指標,不能以此計算。她強調前特首是自願、無償,為香港做推廣工作。
前特首增加屬「長遠負擔」
至於實政圓桌議員莊豪鋒關注,前特首人數只會愈來愈多,若辦公室獨立營運屬於「長遠負擔」。他問到當局為何不考慮,於政府物業設立一個為所有前特首服務的辦公室。伍江美妮表示是按照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早年提出的建議,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和禮節工作。而每名前特首只有3名人員支援,包括司機、秘書及文書人員,屬於非常基本的人手配置,沒有計劃削減有關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