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計劃來港子女,28年度起須居港兩年才可以獲資助讀大學。
香港有不同計劃吸納人才,其子女可以受養人資格同行來港升學。大學聯招(JUPAS)辦事處修訂申請資格,由2028/29學年起,透過「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等來港人士,相關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持有人(即屬CATI-5類別)必須於入大學前符合至少居港兩年規定,或就讀本地正規學校,方可憑DSE中學文憑試成績,經JUPAS獲資助入讀本地大學課程。JUPAS辦事處表示,新的申請資格修訂,旨在為有意申請者提供更清晰及一致性的指引,以便及早規劃。
2027年度的大學聯招將於今年10月開始接受申請。新規定生效前設過渡安排,持有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證的人士在27至28學年的資助課程開課前,須在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的一年內,以全日制學生身份於教育局認可正規課程的本港學校就讀,或於該一年期間不多於90天不在香港,方可經JUPAS申請入讀相關課程。
2028/29學年起,有關學生必須在當年的5月31日為止的兩年期內(即今年6月1日至28年5月31日期間),以全日制學生身份於教育局認可正規課程的本港學校就讀,或於該兩年期間,每年不多於90天不在香港。大學聯招處指遞交證明文件的安排及具體詳情,稍後會公布。至於2026年度的申請,則不受影響。
教育局資料,2020至21學年有約200個受養子女申請入八大,及至2024至25學年顯著增加至1,048宗申請。社會關注學界近年出現「考試移民」問題,愈來愈多經高才通計劃來港的人才子女,選擇來港以自修生報考中學文憑試,再以本地生身份報讀八間資助大學,而人才本身卻未必有來港長期發展,此舉被指分薄了每年1.5萬個本地生8大學額及未有善用公帑。政府早前決定修訂資助專上課程學額申請資格,要求受養子女需要居港滿兩年才符合資格,否則入讀八大須繳付不獲資助學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