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報稱任職採訪主任的56歲男子,涉於去年11月在旺角偷拍女子私密部位,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今日(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訊,以待控辯雙方商討,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35號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况是若非被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及為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行為,以及不理會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政府機構電話簿顯示,香港電台「電台及節目策劃」中文新聞及時事部有一與莊德賢同名人士,職位為助理總採訪主任。港台早前回覆傳媒查詢指,證實被告為員工,重申重視員工紀律及操守,如任何員工證實干犯刑事罪行,會按既定公務員紀律機制處理。
案件編號:WKCC 543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