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青年涉與其他人士,疑藉裸照勒索他人共約100萬元,同被控一勒索罪,案件今日(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訊
3名青年涉與其他人士,疑藉裸照勒索他人共約100萬元,同被控一勒索罪,案件今日(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訊,3男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6月23日再訊,並批准3名被告分別以1,000至3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並須每日到警署報到及守宵禁令。
被告為19歲售貨員吳家誠、17歲劉姓技工及17歲梁姓無業男。3人被控於2026年2月9日至4月23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為了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約105.9萬元。
3名被告分別獲准以1000元至3萬元現金保釋外出,首、次被告須有人事擔保;3人均不准離開香港,須交出旅行證件,每天須到警署報到並須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ESCC1050/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