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blk3 madblk3
adblk3
adblk3
本地
出版:2026-Apr-28 16:53
更新:2026-Apr-28 16:53

搭的士亮刀要司機「江湖救急」 無業漢認搶500元判囚42個月

分享:
搭的士亮刀要司機「江湖救急」,無業漢認搶500元判囚42個月。(資料圖片)

搭的士亮刀要司機「江湖救急」,無業漢認搶500元判囚42個月。(資料圖片)

adblk4

一名男子乘搭的士時持刀搶劫500元,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缺錢而搶劫,今早(2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罪。暫委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的士司機獨自一人在半密閉的車廂內工作,屬孤立無援的狀態,法庭對此行為必然要重判,以防止司機成為匪徒獵物,最終判處監禁42個月。

被告何家樂(31歲),報稱無業,被控搶劫罪,指他於去年2月14日,在元朗大樹下西路近燈柱於的士上劫去港幣500元。案情指,事主當日上午6時許在元朗接載被告,當時被告坐在左後座的位置,駕駛一段時間後,被告突然要求停車,亮出約10厘米的生果刀要求事主「江湖救急」,事主遂按要求交出5張100元紙幣,被告隨即下車離開。

adblk5

參與佛教活動找到人生觀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散工,案發時無工作,儘管案發時曾持刀指向事主,但沒有實際使用暴力,亦沒有對事主的身體造成傷害,而且是單獨犯案,沒有周詳計畫,搶劫的金額亦不大。被告親撰求情信指,希望再次向法庭表達悔意,案發時要維持家計,因貪心而犯案,現已感到十分內疚,自己在獄中參與佛教活動後找到人生觀,望能早日獲釋回家孝順父母及回饋社會。郭官指,被告案發時身為乘客,卻在搶劫時向事主亮刀威嚇,而被告因經濟利益犯案,並非減刑理由,終判處他監禁42個月。

adblk6

案件編號:DCCC913/2025

 

ADVERTISEMENT

ad

恭喜你!獲取1分 !

更多積分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