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綸指宏志閣收購門檻或會有彈性,但整體不會太大。(資料圖片)
政府表示,若在6月30日前有75%宏志閣業主簽署同意出售業權,宏志閣會納入政府提供的長遠居住安排。對於如果最終只有74%業主同意,會否酌情處理,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早(2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75%的門檻合適,屆時可能會視乎個別情況彈性處理,但強調整體彈性不會大。
不排除立法收回單位
黃偉綸表示,目前已有77%的初步意向,呼籲有意參加的業主為自身考慮,盡早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絕對沒有任何強逼的成份。若有宏志閣業主不打算向政府出售業權,可以繼續持有單位,但相信業主面對的困難會大,包括涉及地契、公契、維修費用及管理費等,屆時或會買賣兩難。他又指,不排除立法收回相關單位,而立法過程不簡單,亦不排除或受到司法覆核挑戰,即使立法最快或要明年處理,現時會先進行收購,下階段才立法,但不揣測立法後政府的補償方案,強調現時的收購價,已經遠高於宏福苑大火前的價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