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迷李倉大火後,當局自2020年修例加強規管舊式工廈的消防安全。(林俊源攝)
牛頭角迷李倉大火後,政府2020年修例加強規管舊式工廈的消防安全,屋宇署及消防處設專隊巡查。審計報告發現,345幢無消防花灑的工廈,仍有兩成四未巡查;就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指示更全數未獲遵從。另外,報告發現過去9年,有34間無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或火警危險令的迷你倉但營運者無被檢控。屋宇署向275個營運迷你倉擁有人發出法定命令未獲遵從,當中三成七於十年前已發出。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在2020年6月生效,旨在改善在1987年3月1日或之前興建的工業建築物,或消防安全設施。消防處和屋宇署會巡查該日期或之前興建或首次交則的工業建築物,若沒有安裝花灑系統會優先處理。條例分兩個階段實施,目標工廈共有1,212幢。惟審計報告指,截至去年6月底,有345幢目標大廈沒有安裝花灑系統或只有部分位置有安裝,當中兩成四(82幢)尚未巡查。署方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
已巡查的273幢目標工廈中,近兩成七(73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才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改善,有1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仍未發出指示。與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該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不符。
報告亦指,就涉及公用部分和個別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規定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和符合消防安全令的遵從比率,分別為0%和86%,反映條例生效超過5年以來,均沒有工廈遵從消防安全指示改善公用部分的消防裝置。
就2016年牛頭角迷你倉四級火,揭示當中安全隱患。截至去年6月30日,有129間迷你倉仍未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或火警危險令,34間目標迷你倉的營運者,消防處未作任何檢控。
屋宇署截至去年6月30日,向275個營運目標迷你倉的處所的擁有人發出的法定命令未獲遵從,其中72%的命令時限已滿,署方仍未轉介採取檢控行動;當中有104個命令更是早在2016年和2017年發出。就未遵令的164個處所,署方雖向其發出警告信,但在2023年初至去年期間,僅巡查42個。審計署建議,應對長期未獲遵從的法定命令發出警告信和安排巡查,並加強宣傳樓宇安全貸款計劃鼓勵維修和修葺。
保安局長、發展局長、消防處長和屋宇署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