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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May-05 12:51
更新:2026-May-05 12:51

高級督察鄧俊豪非法向兩同袍借貸14萬元 官斥無悔意判囚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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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鄧俊豪非法向兩同袍借貸14萬元,官斥無悔意判囚6周。(資料圖片)

高級督察鄧俊豪非法向兩同袍借貸14萬元,官斥無悔意判囚6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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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鄧俊豪涉以不同藉口向其他警務人員索取貸款共14萬元,早前被裁定欺詐及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罪成,案件今日(5)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認為被告在背景報告中仍重覆法庭不接納的說法,反映沒有悔意,雖然無證據顯示他濫用職權,惟舉動會對下屬構成壓力,考慮他沒有案底,往後亦有很大機會失去長俸,終判囚6周。

被告鄧俊豪(44),時任西貢分區助理指揮官,控罪指他於20231112日至20日期間,在港向高級督察郭俊希訛稱某銀行要求他即時償還按揭,意圖詐騙而誘使郭借他13萬元;他另涉於202417日,在未得行政長官准許下,接受警員黃榮立1萬元的貸款。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今親自求情指在還押的兩周已深切反省,同意在本案中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令家人、同事和上司失望,往後會重投社會及照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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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冚債」方式支付日常開支

劉官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被告初次借貸10萬元,當中89萬給予父母作家用,以為父母會還款故未有再跟進。至2019年被追款,始知該筆貸款的本金連利息已達150萬,遂以「債冚債」方式支付日常開支,被告又指在本案後會考慮破產。被告太太不清楚其政務狀況,他曾向妻子表示就給予家用感吃力,妻子追問但被告不肯透露。

控方案情指,被告表示因為債務問題向高級督察郭俊希借了46萬元。郭庭上稱,他知道被告有家室,若被收樓會很徬徨,他出於同理心借錢給被告,但至今仍欠8萬元未還。警員黃榮立則作供稱,被告致電借錢時指有家人要做手術,黃考慮後借出1萬元,被告至今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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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尷尬故稱親戚有重病

被告解釋,他因有大便出血,初步診斷為胃竇炎和內痔,擔心會發展成大腸癌,但他怕尷尬故稱是親戚有重病。他承認其妻在202211月申請按揭,擔保人為其妻子的妹妹,但他稱後期才知擔保人身份。他同意在2012年曾貸款,因多年未還清,款項滾至超過100萬。他亦有向其他財務公司借貸,至2023年個人債務達200多萬,他當時月薪11萬,每月還款亦需約11萬元,但不同意入不敷支,因有債務清減及還款額減少,而且他另有數個細信用額的戶口,本金可循環再用作周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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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KTCC254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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