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資料圖片)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7日)舉行第23場聽證會,亦是第四輪聽證會的第2場會議。聽證會將傳召一位證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ndependent Checking Unit,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
ICU:親身到場能看出問題 律師:因為你哋都無到現場視察
【11:35更新】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關注目前監管似乎過於側重施工前的審批,但對「施工過程是否安全」卻近乎「零監管」。容兆倫回應稱,根據小型工程規例,施工過程會由專業人士跟進。陸啟康指:「變相你哋對呢啲嘢好容易就忽略咗,因為你哋都無留意。」
杜淦堃指,若ICU在審查過程中「未見明顯違規」,是否反映現行制度可能存在極大問題?容兆倫同意。杜淦堃續指:「但如果連專業人士都未能察覺的安全問題,我諗不可能期望普通居民會感到有問題,一般市民又如何能得知當中存在如此重大的風險?」容兆倫回應稱:「單憑照片無法看出問題,親身到現場就睇到。」杜淦堃表示:「梗係啦,因為你哋都無到現場視察。」
ICU指與屋宇署溝通有誤差 未被知會工地審查新安排
【15:00更新】容兆倫證供提到,自己從未見過後樓梯「生口」,以往處理的房署維修工程均是用吊船分批進行,杜淦堃指生口都是動工後開、完工前關,既然ICU的實地巡查都只是動工前及完工後進行,自然未見過生口。杜淦堃亦不解,明明照片上的生口有上鎖,甚至有門可以打開,為何ICU仍可覺得該些改動是「為保護個窗」,容兆倫沉默,無正面回應。
杜淦堃續指,ICU即使收到投訴做動工前實地審查(PSAC)是有可能發現生口,但其實ICU每年也只做25宗PSAC ,99.9%的工程都不會涵蓋。
另外,容兆倫證供也提到,ICU及屋宇署溝通有誤差,因為屋宇署新增了每年會在被選中做基本檢查(AFC),同時又有監工計劃書中的一級別工程中,抽取不少於20%工程作安全巡查,但指ICU在大火前並未被知會屋宇署更新了工地審查安排。容兆倫指出,宏福苑當時有2宗工程被抽中做AFC,且有監工計劃書,而同期只有另外一宗地盤工程合乎被抽取資格,稱如果ICU事前得悉有關安排,宏福苑有很大機會獲抽中讓ICU派員巡查。容兆倫又同意,「ICU睇相睇唔出生口,但派人落場便會發現。」杜淦堃質疑,即使有所謂20%安全巡查安排,但獲抽中做AFC,同時又有監工計劃書中的一級別工程數量稀少,從中做20%也可能只是每月做一宗,質疑其作用。容兆倫稱ICU會跟隨屋宇署做法,提升抽查百分比。
ICU以為生口是窗戶臨時保護措施
【14:30更新】杜淦堃表示,ICU共接獲48份相關申請,並從中隨機抽選兩份進行基本審查,其餘46份未獲抽中的個案將不會處理。容兆倫同意。杜淦堃指,抽中作基本審查的兩份申請,涉及宏昌閣及宏志閣,主要包括樓梯間防護欄及窗戶改動。會上披露,註冊承建商並非宏業,而是置富建築;認可人士為黎家榮及戚務堅;檢驗人員則為吳躍。
會上亦展示了現場「生口」圖、圖則及監工計劃書。杜淦堃指出,ICU的審查由容兆倫所屬小組負責,現場監測小組(SMT)則審視監工計劃書,兩個小組均認為妥當後,審查方獲通過。ICU曾於2025年5月26日致函認可人士黎家榮,要求修改窗戶改動的物料等問題。最終,訂明建築專業人士提交經修訂的計算資料,ICU審核後認為合格。
杜淦堃詢問,審查期間是否有人留意到「生口」的存在。容兆倫回應指,當時留意到相關部分屬窗戶的臨時保護措施,認定為一個更換窗戶的工程,直至現時才知悉該處實為供人員出入的「生口」。他表示,開工前存在多種狀況,當時審查的重點在於小型工程是否合法。杜淦堃則指出,開工前該處已無窗戶,看似出入口。
容兆倫表示:「當時冇意識過呢個係畀人出入嘅生口」,引起在場人士嘩然。杜淦堃追問:「人嘅『生口』?」容兆倫指:「即係畀人出入嘅『生口』。」杜淦堃再問:「你以為係爛咗?」容兆倫回答:「係。」
其後,杜淦堃展示另一張相片,指出該「生口」設有鎖具及警告標示,提醒切勿爬出,關注ICU會否認為後樓梯由窗變成板後,已不具保護性質。容兆倫則回應:「但個板可以保護個窗,個窗可以有不同狀況,當時睇法係咁。」
宏福苑改建及加建工程列中等風險 無需專業人士監督
【11:15更新】杜淦堃探討小型工程的分級及ICU審查工作。他指現行小型工程按風險分為三個級別,除較高風險的第一級別工程須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PBP)設計及監督,並由註冊承建商施工,中等風險的第二級別,及低風險的第三級別,只須委任註冊承建商,無需訂明專業人士參與。
以宏福苑個案為例,相關小型工程申請共48份,其中24份屬第一級別,24份屬第二級別。然而,即使是第二級別工程,由於同時受強制驗樓計劃涵蓋,實質上仍須委任專業人士處理,惟純粹按小型工程制度,第二級工程僅依賴承建商自我監管,並無建築師或結構工程師核實。容兆倫同意。
因此,杜淦堃質疑為何宏褔苑涉及大規模的大廈外牆翻新,工程卻被歸類為小型工程第二級別(中等風險),只需註冊承建商負責,無需專業人士監督。容兆倫解釋,原意是改建加建工程的外牆工作不單是維修或換飾面,同時還涉及其他改建加建,故風險較大;大維修的外牆工程僅涉及翻新與換飾面,如範圍較小其實風險較細。
容兆倫同意「有問題」,認同原有制度下,小型工程極度依賴承建商自己。杜表示,屋宇署早前已表明,火災後已審視現行制度並將作出改進。
【10:40更新】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表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在2020年10月14日加入ICU,2024年9月26日擔任小型工程小組的主管,管理監督小型工程文件,包括審核工作。加入ICU前,容兆倫亦曾任職於房屋署屋邨管理處。杜淦堃指,容兆倫的證人供詞提到,現時本港的小型工程制度屬於「自我規管」,主要依賴指定建築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進行工程設計與視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