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資料圖片/蘇文傑 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8日)舉行第24場聽證會,亦是第四輪聽證會的第3場會議。聽證會將傳召兩位位證人,分別是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2)易志宏及時任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總監劉輔國。
以執法部門結論作事實裁斷藍本
【17:05更新】陸啟康稱,由於委員會要審視專家報告、 收集各涉事方建議等,故未來數星期不會有聽證會,下輪聽證會將於6月中下旬進行。現行證供未能證實有圍標或不當行為,下一輪聆訊會以執法部門提交給委員會的報告結論,以及公眾諮詢中所收到資料作為事實裁斷的藍本。他又提到,執法部門曾披露圍標很多時都有黑社會參與,表示「不相信可以傳召黑社會作供」,因此將以執法部門調查結論作為第二職權範疇事實裁決的基礎。
陸啟康表示,下周五(15日)或之前會將執法部門提交的報告上載至網站,讓公眾及涉事方閱覽。如有人有意見或異議,要在下月8日前書面提出,視乎有否收到異議,會再決定於日後的聆訊如何處理。此外,委員會亦要收集各涉事方的意見,因想在較早期間交換意見,再決定是否接受。各涉事方要在下月15日或之前向委員會提交意見。
陸啟康指大廈維修須政府審視由哪機構牽頭
【13:30更新】陸啟康又指,大廈維修事宜為「老大難」問題。他指政府不可能代業主作出決定,而居民普遍缺乏相關知識,導致他們難以參與維修建議及決策,情況棘手。他相信居民確實需要更多協助,未來政府必須審慎思考由哪個機構牽頭,以及如何協調不同部門提供支援。
陳健波指法團決策門檻過低易草率 謀私利者打壓服務意願
【11:45更新】委員陳健波指出,雖然現時設有物監局,管理公司的制度看似完善,但業主立案法團本身卻存在結構性問題。他以超過2,000個單位的大型屋苑為例,法團只需9名委員,甚至5人出席便可開會,其中3人同意即可通過議決,門檻過低容易引致決策草率;又指可能有部分法團成員謀求私利,進一步打擊擔任法團委員的意願。而且一旦成立法團後,若要解散極其困難,除非涉及重大事件並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否則難以獲批。他指每年有關法團的投訴多達數百宗,認為若不正視根源,問題將持續惡化。
他建議,日後應更倚重受《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監管的管理公司,因為它們違規時可被追究法律責任,亦可聘請專業人士處理大型維修、招標等技術性工作,「專業對專業」能減低作弊機會,遠比由普通業主組成的法團更可靠。他強調,管理公司同時應尊重業主委員會的意見,由業主委員會收集居民聲音,但毋須承擔法律責任,這樣既能反映民意,又可減輕業主個人風險。易志宏同意其建議。
接宏福苑法團44次投訴 曾發出4封信件予時任主席促開會
【11:15更新】俞匡庭問及有關署方就宏福苑大火前的工作。他提到,署方就宏福苑的法團爭議收到44宗投訴,易志宏指署方已盡力處理。俞匡庭續指,2024年2月,宏福苑約5%業主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要求管委會主席召開業主大會,但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未有在法定的14日內召開。民政事務處接獲約19宗投訴或查詢後,曾發出4封信件予主席,要求時任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開會。易志宏承認,現行制度下,若法團主席拒絕開會,業主要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命令。
【10:50更新】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俞匡庭指,易志宏在2022年11月起出任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主要職責包括地區治理,大廈管理等政策,他同時是市建局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俞匡庭指,為加強協助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及業主委員會(業委會)處理大廈管理及大型維修工程等事宜,民政事務總署設立「大廈管理中央平台」。易志宏指,有關平台會每個月定期為業主、法團和業委會舉辦簡介會,並邀請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包括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警務處、廉政公署、市區重建局和競委會等,介紹各類與大廈管理及維修相關的服務,讓業主、法團和業委會可了解更多相關的服務的詳情。
俞匡庭指,民政事務總署設有3個解決爭議服務,包括大廈管理義務專業調解服務計劃、大廈管理糾紛顧問小組及解決大廈管理爭議服務。易志宏指,就大廈管理義務專業調解服務計劃,民政總署會安排專業調解員提供最多共15小時的免費調解服務,以協助各方達成和解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