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預計第四季邀請車輛及司機申請網約車相關許可證。
立法會去年10月通過網約車條例草案,政府昨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交代擬議規管細節,初步估算三輛網約車運力才大約等同一輛的士;就網約車牌照具體數目,政府稱,會繼續聽取各界意見,並考慮各項因素,以便在稍後提交立法會的憲報公告中,就可發出的車輛許可證數目訂立上限。為確保資源有效運用,建議網約車須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完成指定行程數目方可續牌。政府擬今年上半年提交附屬法例,第三季邀請平台申請牌照,第四季開放車輛及司機申請,獲准平台於第四季起開展籌備工作。
就坊間最關注網約車發牌數目,最新有消息指,政府初步考慮發至少1萬,上限為1.5萬個網約車牌照。運輸及物流局及運輸署昨交代網約車服務的擬議規管細節的文件中,則未有明確訂明建議的發牌數目。
文件指,社會對網約車發牌數量意見分歧。的士業界未有主流看法,有團體建議僅發數千輛,亦有車隊營辦商認為至少須發出1萬個許可證;網約車平台則普遍主張發出數萬個。社會輿論則認為,若僅發出數千輛,難以滿足市民需求,並有意見提出應參考海外經驗,發牌數量可多於現時約1.8萬輛的士。不過亦有聲音指出,本港情況獨特,應審慎推行,建議發牌數目介乎1萬至1.5萬之間。當局強調,相關數量仍須結合運力評估,避免對交通及行業生態造成影響。
文件引述運輸署的調查,指每日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乘客量約為88萬人次,其中網約車佔約19萬人次,涉及約11.4萬宗行程。但網約車多屬兼職運作,平均每日營運時間約6小時,遠低於的士約18小時的運作水平,即三輛網約車運力才相當於一輛的士。當局指,在釐定發牌數量時,須考慮其實際運力較低。政府會為網約車數量設上限,並進行動態評估,以平衡道路承載能力及公共交通生態。文件又提出,若申請數目超出上限,可透過抽籤或按準則篩選分配;車輛許可證有效期及續期安排亦會訂明。當局更建議引入最低營運要求,規定網約車須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完成指定行程數量,如平均每月完成數十次行程,方可續期,以確保車輛能有效提供服務。
文件指,任何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必須領牌,否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2個月。持牌平台須確保旗下車輛及司機均持有效許可證,並符合「人車綁定」要求,即司機須為登記車主。平台須備存營運數據,包括訂單數量、車費、投訴等,並須與運輸署建立系統對接,以加強監察。
平台須透過科技作身份核實
為保障乘客,平台須透過科技作身份核實,如利用人臉辨識等技術認證司機是否已持駕駛許可證及是否該網約車的登記車主,並在接單時向乘客提供司機資料。應用程式亦須設有客戶服務、評分及投訴功能,提升透明度及服務質素。平台牌照有效期最長為5年,須經評核方可續期。
政府強調,引入規管並非取代的士,而是促進兩者共存互補,並提升整體點對點交通服務。未來亦會要求平台提供的士網約服務,讓的士司機參與平台接單,增加接單機會,增加收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今日將討論相關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