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蒐證困難淪「貓捉老鼠」遊戲,梁文廣促設閉路電視申請及審批機制。(資料圖片)
公屋住戶不得在單位門外或公眾走廊安裝閉路電視,房屋署在過去3個年度共收到約250宗相關查詢或投訴,以及接獲約500宗涉及公屋戶投訴鄰居滋擾行為。房委會委員、九龍西立法會議員梁文廣今早(14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許多居民在遭遇鄰居滋擾或糾紛時未必會向房屋署舉報,而未受直接影響的居民往往選擇明哲保身,因此有關投訴數字只屬「冰山一角」,但由於走廊安裝閉路電視會引發出入私隱被記錄的敏感與關注,因此投訴數字較為貼近現實情況。
錄影片段可納為輔助證據
現行執法機制中,職員必須親眼目擊滋擾行為發生才能發出警告或扣分,相關錄影片段現時均不能作為扣分制的實質證據,有滋擾者甚至反利用閉路電視監察走廊,一見保安員上樓便停止滋擾,梁文廣認為這導致「貓捉老鼠」的局面。他理解任由居民隨意安裝鏡頭會引發私隱外洩或惡意剪輯的憂慮,但若能透過官方機制進行審查,設立一套閉路電視的申請及審批機制,嚴格規管鏡頭的安裝位置、拍攝角度及儲存裝置,並將經過規範的錄影片段納入屋邨管理制度的輔助證據之列,便能有效釋除鄰居的疑慮之餘,加強對惡意滋擾行為的阻嚇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