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增撥50億元作維護國安開支,6年累計180億元。(資料圖片)
政府刊憲公布截至今年3月底的政府季度帳目,上個財政年度帳目從一般收入轉撥50億元作為維護國安開支。這是《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政府第三度為國安開支作出撥備,當局先後在2020年12月及2023年3月撥出80億和50億元作國安開支,至今累計撥款180億元。
根據季度帳目提及,今次撥出的50億元屬非經常性撥款,用以增加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政府於季度帳目中解釋,根據《香港國安法》規定,經行政長官批准後,財政司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有關安排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