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進行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港島區內多個罪案黑點拘捕11人,其中一名女子於鴨脷洲海怡半島海怡廣場外被警員及入境處拘捕。(警方提供)
港島總區包括機動部隊、西區警區、中區警區、灣仔警區、東區警區人員聯同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於周二(19日)進行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港島區內多個罪案黑點,共拘捕11人。行動中,六名內地女子、一名非華裔女子 、一名非華裔男子、兩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二十三至五十九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僱用非法勞工」及「逾期居留」等罪名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提供照片可見其中一名女子於鴨脷洲海怡半島海怡廣場外被警員及入境處拘捕。社交平台周二下午流傳有警車及多名機動部隊警員於商場其中一出入口外駐守。民建聯南區支部社區主任林浩瑋表示,警方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於海怡廣場一帶進行打擊及拘捕懷疑非法勞工行動。
警方強調,僱主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則為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