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邨16歲少年吸依托咪酯猝死,18歲友人判15個月感化令。(資料圖片)
杏花邨16歲少年去年猝死,其友人當晚曾前往死者住所一同吸食依托咪酯(太空油)。涉案友人早前承認吸食危險藥物罪,今早(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接納感化及驗尿報告內容正面,相信被告已受深刻教訓,終判處15個月感化令。
被告梁卓銘(18歲),被控於去年7月24日在香港吸食危險藥物、即依托咪酯。案情指,死者母親當日發現死者在杏花邨住所內昏迷不醒,送院後當晚證實不治。警方翌日拘捕被告,他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與死者因踢足球而相識逾3年,當日凌晨在死者邀請下前往其住所內吸食依托咪酯,他當時給了死者500元,而死者則支付給一名運毒司機,兩人其後一起吸食依托咪酯,而煙彈事後已被他扔棄。
案件編號:ESCC191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