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放寬入過渡性房屋的甲乙類租戶比例。
《簡樸房條例》於3月1日正式生效,政府開始接受現存分間單位的登記申請,以及簡樸房認證申請。房屋局計劃下月起,在過渡性房屋項目新增儲備單位,緊急安置受簡樸房制度影響的劏房戶,包括被業主迫遷而需即時尋找臨時居所的人士;初步估計最高峰時,可有約180個儲備單位。
政府表示,儲備單位的安排,只適用於市區或擴展市區的過渡性房屋項目,考慮到營運需要,以及要照顧其他過渡性房屋申請者,房屋局只會要求營運機構,在有3人或以下細單位流轉,並完成處理所有輪候申請後,仍有最少2個細單位供應時,才會要求預留最少1個細單位作儲備單位,每個單位的預留期限為3個月。
入住儲備單位的申請資格與「丙類租戶」申請人一樣,惟須額外證明有迫切居住需要。申請將交由區域服務隊、房屋局分間單位專責小組審核,再由房屋局轄下的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中央統籌處理。單位居住期限為3個月,租戶需繳交與甲或乙類租戶相同的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