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任飼主應為愛犬領牌。
漁護署宣布,即日起將在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定期進行牌照抽查及執法行動,以確保狗主為狗隻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及已領有效牌照。
漁護署人員巡查期間,會掃描狗隻以檢查是否已植入微型晶片及已有牌。若發現有人違法,署方會直接對狗主提出檢控。署方強調,為狗隻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及申領牌照屬法定責任,亦有助保障動物健康及公眾安全,呼籲狗主配合執法人員工作。
根據《狂犬病規例》,所有5個月或以上的狗隻均須領有牌照。初次領牌或其後每3年續牌,狗隻均須接種狂犬病疫苗。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
如飼主擬為愛犬申領牌照,可前往漁護署的分區動物管理中心、防疫注射及發牌站,或任何獲認可的私人獸醫診所及愛協中心辦理。期間獸醫會為狗隻植入晶片、打針及簽發牌照。由漁護署授權的公職人員提供相關服務,每隻狗隻收80元;至於授權私人執業獸醫的收費,則視乎個別診所及所提供的服務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