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疑放狗生怨,男子入稟索償指控警嫂報假案致其被捕。(資料圖片)
男子疑與警司妻子因放狗問題積怨,警嫂曾控告男子遊蕩不果,男子反擊指控對方誹謗,並於昨日(1日)再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警嫂賠償其因遭拘捕而造成的損失,包括喪失人身自由、名譽受損、精神受創所致的一般損害、懲罰性賠償、利息及訟費等,惟沒有列明相關金額。
原告為歐陽梓峰,被告為林家雯。入稟狀指,林家雯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出於惡意及無合理原因,向香港警務處作出了虛假陳述,就與狗隻管理相關的事宜虛假指控原告,導致原告因為林家雯的虛假陳述而被捕,惟其後原告獲無條件釋放,故入稟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過往報道,警司妻子林家雯與歐陽梓峰因放狗問題素有積怨。林家雯在2021年歸家途中,歐陽梓峰以手機拍攝及指罵對方為「水炮車」。歐陽梓峰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4年前經審訊後,裁判官認為控方證據薄弱,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歐陽梓峰即時脫罪獲釋。
案件編號:DCCJ2791/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