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園圍七旬婦長裙掩飾藏7100元私煙,罪成判囚4星期。(政府新聞處)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1,000元。
大腿及小腿位置藏私煙
海關人員昨日於香園圍邊境管制站截查一名74歲抵港女旅客時,發現其大腿及小腿位置藏有未完稅香煙,最終在她的身上檢獲1,5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7,100元,應課稅值約5,2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