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製作煽動紙張拋出安達邨單位外,55歲地盤工判囚10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地盤工人在2024至2025年間的國慶翌日及立法會換屆選舉前兩日,製作具煽動意圖的紙張並拋出住所外。他早前承認兩項控罪,總裁判官蘇惠德今日(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選擇在特別日子將針對性句子拋出單位,屬有預謀有計畫,終判囚10個月。
被告黃振輝,報稱地盤工人,承認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10月2日及2025年12月5日在香港,兩度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寫有陳述的紙張,將該等紙張從九龍觀塘安達邨禮達樓12樓某單位拋出公眾地方。
房屋署表示會收回公屋單位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本收入穩定,足以維持自己及女兒的生計,惟之前社會環境出現變化,導致被告就業機會減少,由全職變為散工,經常在家投閒置散。辯方另稱,房屋署表示會因本案收回被告的公屋單位,被告須向上訴委員會處理,奈何被告現還押中,只能依靠其女友轉告消息。被告因一時衝動犯下本案,導致其女友及女兒感到徬徨,惟被告舉動比在網上發布煽動言論的影響力較低,被告亦只是一時的情緒發洩,沒有任何煽動意圖,因受網上貼文誤導才犯下本案,現已深感後悔,望法庭輕判。
刻意選擇特別日子犯案
蘇官判刑時指,儘管涉案59張紙隨意散落在街道上,對公眾造成的實際關注及影響相對短暫,亦缺乏如互聯網等媒介所具備的持續性及廣泛傳播效果,但被告刻意選擇在具特別象徵意義的日子前後犯案,更事先將紙張剪裁成小塊,以增加散播範圍及擴大接觸層面,並非即興而為,屬有預謀及計畫犯案。
蘇官另斥,被告不但明確教唆他人殺害警員、內地居民及政府官員等,亦試圖將暴力行為合理化,危害社會安全。被告又刻意將警隊污名化,將其描繪為腐敗及濫用職權,從而煽動他人產生仇恨與敵意,並以具強烈貶抑性的歧視稱呼,將內地居民非人性化,破壞社會和諧。被告另鼓吹選民杯葛選舉,意圖削弱公眾對政府及選舉制度的信心。
案件編號:WKCC236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