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獎罰分明與評審機制息息相關。(周令知攝)
政府今年10月起推出首期「公務員評核優化計劃」,引入俗稱「拉curve」的常態分布評級,被評為第四至六級的公務員將暫停發放增薪點半年。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認為,半年評核一次不會削弱阻嚇性,如有關公務員半年後仍未改善表現,將繼續不發放增薪點,又稱停發增薪點只是其中一個做法,當局還會提供培訓、輔導,如仍不達標或考慮著令退休。對於警察評議會職方協會擔憂制度引起「馬房文化」,她認為當執行已久的管理措施有變時,公務員會不適應,有疑問是正常,當局會加強解說。行政長官李家超昨出席行政會議前亦提到,建立優秀團隊要有清晰賞罰制度,而獎罰分明與評審機制是息息相關,可透過有效制度區分公務員表現。他強調,改革目的是令市民更加支持和認同熱心工作的公務員,並要求行為不達標的公務員改進,認為是一個公道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