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迷不時出席官方舉辦活動、自發歡送或體驗新路線、車型等。(資料圖片)
近年涉及巴士迷的爭議和不良行為偶有發生,包括在馬路拍攝、干擾巴士操作或與其他乘客、車長爭執等。有立法會議員指出,近年分別接連發生巴士迷之間、與車長和與乘客的爭執事件,對巴士行車安全及車廂秩序造成負面影響,關注當局會否審視法例增加對阻礙或干擾巴士行為的規管。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已有現行法例涵蓋行人於道路上作出危害其本人或他人安全的不當行為,違者可罰款2,000元。
馬路拍攝或違例可罰2000元
民建聯植潔鈴在立法會會議提出質詢指,目前《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只針對司機、乘客和擬成為乘客的人,惟不涵蓋在馬路上拍攝並阻礙或干擾巴士操作的人士,關注當局會否審視法例增加對阻礙或干擾巴士行為的規管。
陳美寶書面回覆質詢指,就馬路上拍攝並阻礙或干擾巴士操作的人士,現行法例有涵蓋行人於道路上作出危害其本人或他人安全的不當行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規定,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如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元。她又稱,《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列明若有人阻礙或妨礙巴士車長、故意分散車長注意力,或不適當干擾巴士車身及操作而無合理辯解,即屬犯法,可罰款3,000元及監禁6個月。不過,警務處沒有備存因違反《公共巴士服務規例》或《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規定,而被檢控的巴士司機、乘客和行人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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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十分關注車長執勤受干擾
陳美寶表示,十分關注專營巴士車長執勤時受到干擾的情況,一直與營辦商保持緊密聯繫,並已向他們提供培訓教材影片,主要涵蓋車長如何應對可能於巴士上發生的不同情況,包括處理突發事故或面對乘客作出可能危及行車安全舉動的技巧、車長自身的情緒和心理質素等。運輸署亦會定期提醒營辦商監察前線車長在執行駕駛任務時有否遭遇干擾,並視乎需要及時報警求助。
植潔鈴:直播流行或有人蓄意罔安全
植潔鈴在社交平台回應當局答覆稱,其關注重點是保障前線車長、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認為現行法例主要以行人疏忽危害安全處理,最高罰款2,000元且不設監禁,正是最值得檢視的地方。她認為,隨著網絡直播及社交平台流行,部分不安全道路行為未必只是「一時疏忽」,亦可能帶有蓄意成分,政府值得檢視現行法例能否清楚區分「疏忽」與「故意干擾」。她又說,留意到當局指警務處「沒有備存相關數字」,認為缺乏數據下較難掌握問題規模,亦難以客觀評估現行法例和執法安排是否足夠。面對新的道路安全情況,她促請政府應完善數據收集機制,並研究更清晰、更具阻嚇力的規管安排,保障公共巴士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