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區於長沙灣青山道一工業大廈搗破一個懷疑德州撲克地下賭場,拘捕共62男10女(警方圖片)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周二(16日)展開行動打擊區內非法賭博活動,於長沙灣青山道一工業大廈搗破一個懷疑德州撲克地下賭場,拘捕共62男10女,年齡介乎17至61歲,分別涉嫌「經營或管理非法賭場」、「協助管理賭博場所」、「在非法賭博場所內賭博」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其中一名被捕男子爲被通緝人士。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人員檢獲大量賭博工具、約23萬現金及面值約420萬元的籌碼。
透過社交媒體招攬參加者
現場消息指,涉案地下賭場門口掛上「網頁及遊戲程式開發公司」招牌作掩飾,實則「掛羊頭賣狗肉」。該賭博集團透過社交媒體招攬參加者,除本地人外,亦吸引到部份外國人加入。被捕人當中,包括南韓、印度、越南、澳門等地區。賭場收入場費200至800港元不等,但可以約200元兌換1.6萬元籌碼,一星期舉行兩場賽事,並設有「勝出者可換取機票前往海外參賽」的獎勵機制。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第15條,有關擁有人及租客等的責任,任何人身為任何處所或場所的擁有人、租客、佔用人或管理人,明知而准許或容受該處所或場所或其任何部分,開放、維持或使用作為賭場,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0及監禁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