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屋苑現12條「火龍」 首兩小時燒470伙 專家指用阻燃棚網「基本上火係發生唔起」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繼續舉行聽證會,昨傳召3名專家證人作供。會上提到屋苑先後出現12條「火龍」,料首兩小時已波及470伙,又確認有人吸煙屬唯一起火可能性。跨部門調查專組組長于文陽供稱,歸納出五大原因釀成慘劇,包括雜物阻擋逃生出口令居民無法逃出、消防員沒法入內等;又說宏泰閣居民當時要與火龍和墮下雜物「鬥快」逃生,最終多人被發現於公共地方罹難。
杜志榮確認,有人吸煙屬起火的唯一可能性。(蘇文傑攝)
跨部門調查專組秘書、消防處分區指揮官杜志榮供稱,宏福苑當日先後有12條火龍,第一條是在宏昌閣出現,估計首兩小時內已波及470伙,並在30分鐘內再蔓延至300個單位內。當中宏仁閣02、03室的火龍經廚房窗戶入屋,然後蔓延到其他單位,故部分單位外牆棚架未有燒燬,單位內卻嚴重損毀。杜說,火龍蔓延會波及原本未受影響的棚架,當產生的火舌和碎片接觸到合適的可燃物,就會產生「二次引燃」並不斷循環過程。
委員會專家和調查專組目前均指煙頭是起火成因,杜解釋當日屋苑石油氣使用量未見顯著上升、9條火龍都沒經過石油氣管,宏昌閣104及105室也未見短路情況、顯示火勢從外到內。他續說,未發現有石屎因縱火助燃劑大範圍流入而爆開,當日屋苑亦無安排燒焊工作,故確認有人吸煙屬唯一可能性。
于文陽說,宏泰閣居民逃生時要與火龍及墮下雜物「鬥快」。(蘇文傑攝)
宏泰居民逃生要與火龍及墮下雜物「鬥快」
今次火災釀168人離世,本身是消防處助理處長的于文陽供稱,逾九成死者集中在最先起火的宏昌閣及宏泰閣,當中宏昌閣較多人死於單位內,宏泰閣則較多人死於公共地方。他解釋,宏昌閣起火位置連接樓梯、初期濃煙已循「生口」進入樓梯,料居民發現無法逃生後返回單位待救,至於宏泰閣受波及後居民要與火龍及墮下的雜物「鬥快」,最終多人於公共地方罹難。另會上播放片段顯示,宏道閣火勢最初並不明顯,惟20秒後已蔓延至31樓。
于直言有五大原因導致慘劇,包括火警異常迅速蔓延、大廈逃生出口被竹枝等雜物阻礙,「居民就算落到地下都冇辦法離開」,消防員亦難以入內救援,而發泡膠封窗及沒有火警鐘也令居民較遲發現與疏散,又指逃生樓梯被非法改裝「生口」令居民難以逃生。他相信較遲起火的大廈,居民因聽到消防車鳴笛聲和接獲親友通知而有額外警覺,故傷亡相對較少。
殉職消防員選擇救人致逃生困難
于指出,火警鐘響便嘗試逃生永遠是正確做法,但要「動態評估」火警狀況、身處位置等決定是否離開,強調今次有居民成功乘升降機逃生僅「好特殊嘅例子」。于又提到殉職消防員何偉豪有跟程序、當時身上有滿氣的氣樽,有足夠時間自行逃生,但最終選擇了去救人,消防處會檢討消防員執行任務情況。
袁國傑供稱,宏福苑如用阻燃棚網,「基本上火係發生唔起。」(蘇文傑攝)
此外,獲政府委任為消防工程專家的城大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傑供稱,專組在四川搭建3層高的實驗場地模擬起火情況,從測試結果推斷宏志閣的棚網無阻燃性質,並發現非阻燃帆布對火勢蔓延有很大影響,直言屋苑如當時使用阻燃棚網,宏昌閣光井平台便不會出現火龍,「基本上火係發生唔起」,而使用阻燃帆布有助避免火勢蔓延。就日後應否禁止在光井使用可燃物料,袁回應指這是一個很理想的建議,原則上無異議但不知實際如何執行。
獨立委員會成員陳健波認為,完全使用不可燃物料或令工程費變得龐大。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之後澄清,建議僅希望後續研究,並非要一刀切禁用可燃物料;委員會主席陸啟康亦說須考慮維修工程成本,建議都不可太「離地」。袁表示,要將風險降至零的代價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