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餐廳遭爆竊 警方拘46歲男 起回被盜手機及平板電腦
大埔舊墟直街一間餐廳於6月25日凌晨遭人爆竊,警方接報調查後,在24小時內鎖定疑犯身分,並於昨日(27日)在大埔區拘捕一名46歲本地男子,成功起回所有被盜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贓物。
大埔警區刑事調查署理總督察石家輝表示,警方於前晚(26日)接獲餐廳報案疑遭爆竊。案件隨即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接手,經點算後,共有一部工作手機和一部平板電腦被盜。人員透過翻查現場及周邊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下的攝錄系統,並配合情報分析,迅速鎖定涉案目標,於案發後不足24小時內將其緝捕歸案。警方在行動中亦搜獲被捕人犯案時穿著的衣物。
石家輝重申,爆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警方呼籲商戶與市民提高防盜意識,務必鎖好門窗,避免在處所存放貴重物品,並建議加裝防盜系統及高質素監控鏡頭。市民如發現可疑人士在附近徘徊,應立即通知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