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
在美國曾因行賄非洲國家官員罪成被判囚3年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聲稱遭人滋擾,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他人擅自發布或披露何的個人資料,包括其住址、電話及身份證號碼等,他今日(3日)在高等法院要求延續其臨時禁令,法官聽取何的律師陳詞後,接納何說法指疑有人在其背後損害何的聲譽,批准延長禁制令。
原告為何志平,被告為非法及故意地做出涉案受禁制行為的人,但無列出姓名。
入稟狀指,被告作出滋擾或威嚇行為。何志平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被告滋擾或威嚇何志平,以及未經何的同意下,禁制被告使用、發布或披露何的個人資料,包括他的住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和香港身份證號碼等。此外,何亦要求禁止被告,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作出上述兩項行為。
何志平今未有到庭,由律師代表,被告缺席聆訊。何的代表律師指,已經透過電郵向被告送達誓章和禁制令內容,認為被告已收到文件並知悉是次聆訊,但未有人出席聆訊。此外,何的代表律師亦加入「擁有、控制、營運涉案電郵的人」為另一名被告。法官接納何的說法,相信有人在背後損害何志平的聲譽,批准延長禁制令,直至另行通知。
案件編號:HCA108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