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再被發現司法抄襲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再被發現司法抄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會就事件,對陳嘉信再次作出嚴肅訓誡,並要求他接受培訓。
法官陳嘉信近日再有案件牽涉司法抄襲,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與其胞妹等人,指前妹夫承諾以受託人身份持有約值4,000萬元的南太母公司股份,入稟要求前妹夫交出股份,陳官前年裁定顧明均一方敗訴。顧明均一方上訴,指判詞中近9成半段落抄襲前妹夫一方的開案及結案陳詞。上訴庭認同判詞幾乎原封不動地抄襲,無從顯示陳嘉信曾考慮雙方矛盾的證供或陳詞,未能展現裁決有經獨立司法思考,裁定上訴得直,由另一名法官重審。
應堅決避免大篇幅司法抄襲
司法機構回覆傳媒查詢表示,將訴訟方的陳詞納入判詞中在某程度上為可接受的做法,且在普通法制度下頗為常見。然而,若在個別案件中,法官撰寫判詞時過分抄襲訴訟方的陳詞,難免會惹人質疑法官有否運用獨立思考處理需作裁決的事實和爭論點。因此,大篇幅的司法抄襲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堅決避免。
鑑於2023至24年的司法抄襲情況,司法機構已於去年調整陳嘉信的司法工作,讓他主要負責審理無須撰寫判詞的刑事案件,以避免他在撰寫判詞出現大篇幅司法抄襲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