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景林邨1月清洗屋邨水池期間,有人疑將水池內近兩百條魚及4隻龜搬到過小的容器,導致逾百條魚死亡。(香港動物報)
將軍澳景林邨1月清洗屋邨水池期間,有人疑將水池內近兩百條魚及4隻龜搬到過小的容器,導致逾百條魚死亡。涉案清潔公司女管工及物業管理公司主任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其索取法律意見及向控方提出商討。裁判官丘國新押後案件至10月16日再訊,期間二人獲准以500港元保釋。
被告為52歲管工司徒鳳玲及54歲物業主任梁潔瑩,同被控於2026年1月26日在將軍澳寶琳北路景林邨景桃樓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196條魚及4隻龜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使用不合適的容器承載上述動物,最終導致其中114條魚死亡。
案件編號:KTCC148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