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為Danny申請人身保護令(周令知攝)
「非常父母」曾先生及關小姐涉嫌疏忽照顧男嬰Danny,法院早前宣判3年保護令,由社署照顧男嬰。不過,兩人認為社署無保障Danny免受不人道對待,今午到高等法院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
形容社署採取酷刑般的任意羈留
兩人今日向法院提交申請後見記者,指是到萬不得已的地步才決定提出申請,要求法庭介入。曾先生指人身保護令旨在保障公民權利,防止市民遭受政府任意羈留。他質疑社署在缺乏充分證據及醫療報告下,對Danny採取酷刑般的任意羈留與嚴苛的接觸禁令,嚴重侵害了家庭權益與公民自由。
母親關小姐指,現在一星期只可探視兒子1次,每次只可探望1小時,時間不足以餵母乳,認為社署的限制令Danny得不到最好的照顧,令兒子健康情況每況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