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樟宜機場。(Pexels圖片)
一對港人母子在新加坡旅遊期間,兒子在樟宜機場疑遭人嘲諷後踢向母親,警員到場後卻被母親咬傷手臂。兩人事後分別被控蓄意傷人及蓄意傷人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罪,他們早前否認控罪,經法庭審訊後裁定二人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囚10日及6個月。
兒曾挑釁男子「想要打架嗎」
新加坡傳媒報道,兩名被告分別為42歲男子陳永坤(音譯)及其65歲母親陳瑞君(音譯)。案發於前年6月30日下午1時許,陳永坤於樟宜機場三號客運大樓誤以為遭人嘲笑而情緒激動,期間突踢向母親。一名69歲男子見狀上前關心陳瑞君,卻遭對方要求離開,陳永坤同時亦走近該男子並挑釁問「想要打架嗎」。雙方分開後,再於客運大樓地下遇上,其時陳永坤再次踢向母親,該名69歲男子目擊後揚言報警,惟當取出電話時遭陳永坤熊抱,並在雙雙倒地後連續揮拳襲擊右後腦。
警員接報到場調查,登記母子二人護照資料後歸還護照,但兩人仍然滯留機場。同日下午,警員在離境大堂再次找到兩人,惟陳瑞君因拒絕配合交出護照並大吵大鬧被捕,她之後奮力掙扎,警員為防她撞倒頭部遂用雙手托住其頭部,未料遭她咬傷右前臂。
兩人上月一度未有出庭
審訊期間,兩人本應在上月22日早上9時半出庭,惟最終未有現身,觸犯《刑事程序法》。陳瑞君解釋當日因皮膚病發作致無力行走,原定出庭日前夕亦出現發燒和感冒症狀,因此未能如期出庭,又指沒有本地電話卡及護照,只能透過Wi-Fi撥打網絡電話聯絡法庭,故未能及時通報。其兒子陳永坤則求情指,對法庭及受害者深感抱歉,已真心悔改,希望法官能原諒他和家人。
控方認為,兩名被告曾矢口否認控罪,其中陳永坤堅稱自己才是被攻擊的一方,陳瑞君則否認曾經咬傷警員,又強調陳瑞君在案發翌日錄取口供時,親口承認為保護自己及護照才咬傷警員。法庭最終判陳永坤蓄意傷人罪成,監禁10日;其母陳瑞君則蓄意傷人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罪罪成,判囚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