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許狗入食肆措施已滿一個月。(資料圖片)
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的措施自上月9日起實施,至今已滿一個月。食環署昨表示,期內巡查各區獲准食肆約29,600次,發出共77個口頭警告;並向3間持續違規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的獲准食肆持牌人發出警告信,以及就沒有穩妥地牽引狗帶作出2宗檢控。此外,專責人員在巡查期間,亦向6間違規容許狗隻進入的非獲准食肆提出檢控。
食環署表示,在一個月適應期內,運作大致暢順,整體合規情況理想。措施首階段設有1,000個名額,獲准食肆數目由最初約940間增至現時超過980間,反映措施推展平穩,能回應社會訴求。署方指,措施推行初期,部分食肆需時適應相關規定,屬預期之內。經過署方持續巡查和宣傳教育,個別違規行為已獲妥善糾正。適應期昨結束,食環署表示,將按風險評估進行靈活巡查;如發現有人違規,將即時執法而不作預先警告。署方提醒經營者,在申請容許狗隻進入前,必須審慎考慮其食肆的定位、客源和營運條件,落實執行前也應充分準備,才可達致預期效果。政策設有候補機制,當有個別食肆決定退出,可迅速有序分配釋出的名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