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冬平一家被指製噪音遭入稟,原告申援引專家報告遭拒。(資料圖片)
去年被捲入人工智能平台「藥倍安心」風波的肝癌權威醫生潘冬平一家,早前另涉一宗民事訴訟,居於其樓下的鄰居入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潘家製造噪音,並要求賠償。原告方今早(10日)在區域法院向法庭申請援引專家報告的許可,聆案官蔣文晴聽畢雙方陳詞後拒批援引專家報告,另不作訟費命令。
原告安寧,是被告的下層鄰居;5名被告依次為潘冬平、彭詠枝、兩人的兩名女兒、貝沙灣道28號貝沙灣某座某2個單位的佔用人。入稟狀指,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等繼續製造、導致或允許噪音、音樂等聲浪出現,包括鋼琴聲音及其他噪音,而該些聲音可能對他人造成滋擾、損害或不便,及干擾他人的權利、利益、舒適和便利等。原告另要求被告就違反大廈公契的行為作出賠償、支付相關利息及訟費。
測試方式與實際彈琴有差異
原告方表示,被告方在深夜時分彈鋼琴,明顯造成滋擾,而被告潘冬平及其妻子作為家長及單位持有人,理應有責任阻止噪音發出。原告方建議透過專家報告,測試被告方是否有作合適的隔音措施,由專家在被告方的鋼琴房用標準敲擊測試機拍打地板,及以喇叭播出聲響,並在原告方的單位量度傳出的噪音分貝,以測試噪音隔離等級等。蔣官質疑,兩種方式與實際彈琴有差異,關注直接彈琴量度分貝會否更有效及可行。
被告年紀等已與2015年不同
被告方回應,該鋼琴價值高昂,難以讓他人接觸鋼琴,或許可以讓其中一名被告彈琴以協助法庭,但被告的年紀等亦已與2015年不同,即使彈琴亦非如當年一樣,亦會引申出應彈什麼歌曲及在什麼時段彈琴等問題。被告方直指,標準敲擊測試機及喇叭根本不可能還原被告彈鋼琴的聲響,而且亦需考慮時長及方式等,因此原告方提出的專家測試是無效的。
蔣官聽畢雙方陳詞,表示專家報告關注被告方的隔音措施是否有效,以及應採用什麼方式量度噪音分貝,惟隔音措施並非本案的關注議題,另質疑專家測試噪音的方式是否令案件變得複雜,故拒批原告方援引專家報告,亦不作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DCCJ7351/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