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民途經旺角東行人天橋時,發現有多名女子拉起相親角字眼,亦有多張疑為尋伴侶人士的個人資料(Threads)
內地流行相親文化,會在公園用擺攤形式設立「相親角」,將男女學歷、收入、擇偶條件等資料詳細列出,並公開貼出「相親履歷」招親,盼尋找合適對象。去年遊客熱門打卡點、旺角東行人天橋曾出現相親單張橫額,及後被發現是內地相親公司宣傳廣告後,類似橫額周二(11日)晚上再現該行人天橋,期間有市民上前提醒拉橫額的相親公司職員「阻街」時,雙方一度發生口角。
去年曾出現 疑是相親公司宣傳
有網民周二晚上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帖,指途經旺角東行人天橋時,發現有多名女子拉起相親角字眼,亦有多張疑為尋伴侶人士的個人資料,由於單張人士外貌被遮蓋,亦見印了婚戀網公司名字,故相信是去年曾一度出現的相親公司宣傳廣告。發帖者指「平時霸住條橋影遊客相都可以理解,但係喺度拉橫額?!極度影響市容……」他質疑有關人士是否每日在此運作,並向其他網民請教舉報途徑。
另有現場經過網民拍片質疑橫額佔用公眾地方,可見現場一名操普通話的中年女子穿上該相親公司的背心,他指責對方涉嫌違例及表明會向食環署投訴,惟中年女子辯稱不懂法例並強調自己是香港人,又展示身份證。隨後另一名不知身份的男子上前與拍片者爆口角,更追趕罵拍片者「睇唔順眼蝦人」。
▼▼去年旺角東天橋曾現「相親角」▼▼
網民支持食環執法 「啱啱報咗東張」
帖文及片段曝光後,有網民留言支持食環執法:「本身法例就係唔可以係公眾場合張貼橫額」、「平時星期六日已經多人阻住晒影相,仲加埋咁嘅野不敢想像」、「1823慢慢玩,send完email等佢覆」、「啱啱WhatsApp咗東張!」
公眾場合張貼或懸掛橫額必須獲得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書面准許。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條,未經准許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一萬元,或被執法人員發出3,0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會被追討強制移除的相關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