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前經理查閱機密資料12次,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9月28日再訊。(資料圖片)
證監會前經理涉嫌先後12次不誠實地透過證監會內部資訊系統,查閱與其職務無關的機密資料,事後已被解僱及遭廉署起訴,今日(17日)被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9月28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萬元保釋,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並須每月兩次到香港仔警署報到。
被告湯家莉(39歲),被控12項罪名,即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指她於2020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17日期間在香港,分別12度取用電腦,即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電腦,而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案件編號:ESCC1962/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