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32歲男警涉嫌於5月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私下聯絡該案被捕人未滿16歲的女友披露調查資料,提出性要求,並發送不雅短訊及照片,女童隨即舉報。男警今日(28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暫准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區域法院轉介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須居於報稱住址,不得離港或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羅嘉寶報稱公務員,據悉隸屬葵青警區,已被停職,被控身為一名公職人員,即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警務處警員,於2025年5月9日與12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其擔任公職過程中或與其擔任公職相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意圖作出不當行為,即向未滿16歲的女童X提出性要求及/或與女童X通訊時涉及色情主題,而羅嘉寶作為調查隊成員,參與處理一宗涉及女童X男友的案件,以調查隊成員身分與女童X接觸,及/或向女童X披露與該項調查相關的資料。
案件編號:STCC3156/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