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澤森指今年餘下時間會評估新機制的情況。(資料圖片)
勞工處自上月起實施「工作暑熱警告」新機制,經調整後加入兩個觸發不同級別警告的新條件,以降低觸發更高級別警告的門檻。勞工處長許澤森表示,處方在今年餘下時間會檢視機制改良後的落實情況,包括是否需要進一步調節,明年夏季前完成相關檢討。對於有工會建議將中暑納入職業病,他稱持開放態度,惟強調職業病須證明工人健康與特定處境下的工作環境有醫學上的因果關係,處方樂意探討清晰法律字眼。
許澤森昨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原有「工作暑熱警告」機制較著重濕度和空氣流動構成的熱壓力因素,陽光直接照射的熱輻射因素相對低,導致機制對於空氣流動差、濕度高的情況較敏銳,同時對高溫及陽光照射造成的熱壓力反應較低,系統警告級別追不上市民期望。因此,勞工處調整機制,加強相對弱的部分。他指,當熱輻射水平強烈、溫度較高,便及早啟動較高警告級別,處方在今年餘下時間會評估新機制情況,考慮是否要進一步調節,明年夏季前完成檢討。
直接採用「濕球黑球指數」 或令警告失部分功能
天文台前台長林超英早前多次公開建議政府採用「濕球黑球溫度」(WBGT)作為評估戶外工作熱壓力的指標,惟處方最終未有接納相關建議。許澤森回應指,「濕球黑球指數」對濕度及空氣流通的敏感度會減弱,若直接採用,反而會令暑熱工作警告喪失部分功能,期望汲取不同工具的長處。他表示,勞工處需要全面照顧在戶外烈日當空工作,以及身處室內悶熱環境的僱員。
目前「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沒有法律效力,有團體建議政府應立法強制僱主必須執行。許澤森表示,僱主有責任就僱員高溫下工作引起熱衰竭或中暑做好風險管理,否則亦屬違法;又指現行職安健條例有條文處理管理責任疏忽的法律責任,惟可以再進一步探討將指引中的個別部分,加強力度。
地盤做好防暑措施未必需要停工
對於應否將中暑納入職業病,許澤森稱持開放態度,亦是值得研究的方向;惟強調職業病關乎身體健康狀況與特定工作環境之間是否存在醫學上的因果關係,需要有足夠醫學理據,勞工處樂意探討清晰法律字眼。他透露,處方正與工會溝通,探討如何透過醫學和健康數據,協助判斷在工作間暈倒的情況是否與暑熱氣候有關。
對於政府工程在新機制下,會否允許因不可控天氣影響延長工期。許澤森回應稱處方樂意參與討論,惟處方未必能夠單獨處理;又強調只要地盤做足防暑措施,如設置降溫站、風扇和降溫衣等,未必需要因暑熱警告而停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