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歲的吳啟安認罪候判。
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起訴多人行賄受賄罪名。其中一名填海工程分判商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賄賂機管局時任總經理和時任首席高級經理,以及「大判」承建商職員,涉及賄款逾590萬港元,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約4.3億港元。另一名同案58歲今日亦到庭應訊,他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法官押後二人的判刑至明年3月5日,並批准他們繼續保釋。廉署已向法庭申請充公吳啟安的犯罪得益。
69歲的吳啟安為三跑項目填料供應運輸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東主,承認5項罪名,即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以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案發時任職卡樂項目經理的廖偉倫(58歲),今日亦到庭應訊。他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以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案情透露,吳啟安於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間就三跑項目分判合約,先後行賄機管局任首席高級經理李永輝,及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的職員。他向李永輝提供賄款共約250萬港元,並向另一名機管局職員提供賄款,即630,000人民幣,折合約72萬港元,被對方用作購買一個內地住宅物業。
在主要填海工程方面,吳啟安承認向工程「大判」承建商一名項目經理及一名副總經理,分別提供賄款230萬港元及30萬港元;並指示卡樂時任項目經理廖偉倫向一名施工經理提供賄款10萬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