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邨周三(16日)晚上發生的謀殺案,一名51歲從姓黃事IT業男子被控一項謀殺罪,於今日(18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死者是被告的53歲妻子
杏花邨周三(16日)晚上發生的謀殺案,一名51歲從姓黃事IT業男子被控一項謀殺罪,於今日(18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作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51歲被告黃志廣,報稱任職系統分析員,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於9月16日在柴灣盛泰道100號杏花邨2座10樓某室謀殺黃鈺婷。
死者是被告的53歲妻子。警方早前表示,被告前晚到九龍城警署自首,報稱在單位內用廚房刀殺害死者。初步調查顯示,被告進行風險投資時失利,欠債過百萬,使家庭財困,與妻子關係轉差頻爆發爭執。黃男涉在杏花邨單位內用廚房刀斬傷妻子頸部等要害,導致她當場斃命。
案件編號:ESCC 2244/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