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示古廟正立面。(政府新聞處)
政府今日(2日)刊憲,公布古物事務監督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將位於灣仔的洪聖古廟和赤柱的赤柱清真寺列為法定古蹟。
洪聖古廟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是區內現存最古老的廟宇之一,估計建於1847至1852年間,供奉「南海之神」洪聖。古廟一直是重要的宗教和祭祀場所,早期曾供善信安放神主牌,因而與灣仔社區建立緊密聯繫。古廟的原貌保持度甚高,不但充分展現精湛建築工藝,更是傳統技藝的傳承。
赤柱清真寺位於赤柱監獄內,建於1936至1937年間,是香港第二古老的清真寺,也是全港唯一一座坐落於監獄建築群的清真寺。赤柱清真寺是香港罕見的建築類型,以巴基斯坦拉合爾的巴德夏希清真寺為藍本,沒有設置常見的宣禮塔,但採用形似宣禮塔的柱子作裝飾,依然展現出濃厚的伊斯蘭建築特色。清真寺大致保持原貌,僅為配合日常運作而曾進行少量改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