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婧珊相信判決能起阻嚇作用。
匡智會一名前助理舍監涉於院舍內5度強姦一名女院友,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5項強姦罪罪成。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游德康形容被告行為令人極度厭惡,又批評其就精液留在事主床上的解釋「荒謬絕倫」,判處監禁13年。
被告宗培基(現年約40歲),案發時為匡智會助理舍監,於2024年6月起在涉案大埔院舍工作,負責照顧學員日常起居,因而與事主X(現年約23歲)有所接觸。案情指事主X自幼被診斷有發展遲緩,其後評估為輕度弱智,心智相當於9歲8個月兒童,並曾有精神病史。被告作供時否認控罪,稱自己與事主互有好感,事主喜歡找他聊天,但強調自己對事主僅有朋友或照顧者層面的好感。就辦公室儲物櫃內的性用品,他解釋是供下班後使用;事主床單驗出其精液,則稱曾穿短褲坐在事主床上,因流汗而留下痕跡,否認曾在房內脫褲或射精。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利用事主渴望關懷的心理犯案,違反誠信,且屬有預謀及重複犯案;又斥責被告有關精液留在床上的說法荒謬絕倫,浪費法庭及陪審團時間,形容其行為極為可鄙、令人厭惡及震驚,亦沒有任何報告顯示其具悔意,遂判監13年。
匡智會表示認同及支持判刑結果,認為判決彰顯公義。大埔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譚婧珊表示,警方歡迎法庭判刑,相信對同類型案件起阻嚇作用。她說,面對這些性暴力罪行,社會各界的監察同樣不可或缺,如果發現可疑事件,呼籲大眾挺身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