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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Oct-16 04:00
更新:2026-Oct-16 04:00

消委會接逾30宗搬屋投訴 涉預約後突加收樓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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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搬屋應索取完整資料。

消費者搬屋應索取完整資料。

消委會每年接獲逾30宗搬屋服務相關投訴,涉及隱蔽收費、合併貨櫃延誤以及搬運期間物件損毀賠償等爭議。首宗個案中,投訴人預約搬屋並付200元訂金,後因住所大廈有5級樓梯遭加收15%樓梯費,要求退訂被拒。經消委會跟進後,公司同意取消預約及退回訂金,並承諾檢討流程。

移居澳洲併貨海運逾3個月才送達

另一個投訴人計劃由香港移居澳洲墨爾本,遂委託B公司以合併貨櫃方式運送約250立方呎物品,費用約28,000元。由於合併貨櫃須集齊其他所需貨量,服務合約未有列明確實付運日期。原定1月送達的物品,其後一直未有進一步消息;等待集貨多次延期。經消委會介入,貨品於4月底送抵新居,順利解決。

消委會:盡量要求完整的搬運資料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擇搬屋服務時應索取完整資料以獲準確報價,並了解各項附加費、海外運送方式(獨用或拼櫃)的特點、風險與預計時程,相關日期宜明確列於合約上;確認服務及付款前,須仔細核對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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