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將於11月5日上午9時半判刑。(資料圖片)
正就35+顛覆國家政權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與羅冠聰等人,串謀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官譚耀豪將於周四(5日)上午9時半在高等法院判刑,預計歷時約30分鐘。
被告黃之鋒(29歲),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黃之鋒自2020年11月23日開始還押,至今羈押時間已經超過2,100天。根據《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分兩級量刑,罪行重大可判處10年監禁至終身監禁,一般情節量刑則為3年至10年監禁。
案件編號:HCCC181/2026








